2025年的美國是沒有聯邦法律/各州法規保障給薪育嬰/產假的
能請幾天/假別/有沒有給薪, 都要看各公司/單位的規定
目前跟生產/育嬰相關的法律規定有以下
聯邦法律 (Federal)保障
1. 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 (FMLA) - 不給薪
這個法條保障的是員工以照顧生病/無法自理生活的家人為由需要休假, 聯邦法律保障最高一年內12週不給薪假
雇主不得因為員工申請FMLA而以曠職/工作時數不足解雇該員工
適用條件: 1) 雇主有超過50名員工 2) 該員工在此機構過去12個月有超過1250小時的工作時數
法規保障: 1) 不給薪, 但如果公司有提供醫療保險在FMLA內必須繼續提供 2) 員工收假回來單位必須保障該員工有同樣職等/薪資待遇的工作
申請條件: 根據每個機構/公司規定須要提交的證明文件有可能不同. 以我工作的夏威夷教育部為例, 只需要提供有寶寶出生日期的文件證明請假區間在寶寶出生一年內即可
*FMLA不吃員工的有薪病假/年假時數, 在填假條的時候要特別注意
2) Pregnant Workers Fairness Act
針對在孕期間/產後有需要的員工, 法規規定機構須提供配套措施, 目的是為了避免員工因為工作環境不友善導致非自願離職
基本的像是提供哺乳友善環境, 較寬鬆的請假許可條件, 增加休息時間, 避免搬重物/危險活動等等
另外還有像是在家上班, 較寬敞的停車位, 離門口較近的停車位/辦公室等等, 都是可以拿出來跟公司討論的特殊accomodation
這項法條是6/27/2023年才通過的, 沒有太過推廣所以很多公司/員工都不知道, 很有可能人資單位都還沒有因應的申請表格/管道
我會知道是因為朋友孕期非常不適必須請長假. 她的醫生建議可以拿這個法條跟人資討論看看, 最後她獲得了彈性在家上班的許可
夏威夷州法律(State)保障
1) Hawaii Family Leave Law (HFLL)
這個法律基本上跟聯邦的FMLA是一樣的, 保障有照顧家人需求的員工
所有的夏威夷如果雇有100+員工的機構都需要提供員工FMLA+HFLL 保障
所以在夏威夷工作的人除了FMLA的12週, 在該年度還可以再多請HFLL保障的4週 (20個工作天) - 例: 小孩在10月出生, 必須在12月底前使用HFLL
適用條件: 1) 雇主有超過100名員工 2) 該雇員需在過去6個月內在這個機構有連續僱用的紀錄
法規保障: 1) 期間內雇主不需提供保險
這個假期的使用跟申請方法也是每個單位不一樣
以夏威夷教育部為例, HFLL是吃病假/年假的
跟一般申請去看醫生或是出去玩的差別是, 因為理由是'HFLL", 雇主不得拒絕請假需求
HFLL雖然不保障給薪, 但在夏威夷教育部因為員工需要使用自己有給薪的病假或年假, 所以是會收到薪水而且保險照樣提供的
2) Temporary Disability Insurance (TDI)
員工因為非工作傷害導致的短期disability無法工作期間可以向機構的保險申請薪資補助
申請方法是一個三聯單, A聯: 員工填寫基本資料 B聯: 醫院填寫+醫生親簽 C聯: 任職單位填寫+主管親簽
申請單送到人資部門再由人資審核.
夏威夷教育部是只有在無薪假期間可以申請, 也就是說如果員工請的是聯邦保障的FMLA假別 (不給薪)是可以適用的
但如果員工使用的是自己的給薪病假/年假, 因為已經有領薪水所以不得再申請TDI補助
在夏威夷"懷孕/生產"算是Temporary Disability的一種, 所以列在這篇文章裡給需要的人參考
以上提到的法規跟相關配套措施除了"雇主必須要提供"這項保障之外, 其他的細節還有須提供的文件都依各家單位/公司規定而有所不同
像是TDI的申請最終還是要由人力資源部審核, 有可能不會被批准
所以有需要的人務必跟人資確認避免之後有法律糾紛
有任何問題可以在FACEBOOK找到我
我的INSTAGRAM是一樣的名字 @WINNIEHAINHAWAII 快加我看夏威夷又發生什麼啊哩布達的事